一、奖学金申请条件
1、亲近中国,对华友好,非中国籍公民,且拥有外国国籍满四年以上(含四年)。
2、品行端正,遵守中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条件,身体健康。
3、申请本科生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人须为非已在华学习的学生(留华毕业生毕业年限须超过一学年)。
二、学历和年龄要求:
1、本科生奖学金,申请者应具有相当于中国高级中学毕业的学历,学习成绩优秀,并符合拟就读高校入学标准,年龄不超过25周岁;
2、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者应具有学士学位,有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者应具有硕士学位,有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奖学金内容和标准:
1、免交注册费、学费、实验费、实习费、基本教材费(学校指定的免费提供给奖学金生学习课程所必需的教材)和校内住宿费。奖学金生要求进行超出学校教学计划的实验或实习,所超出费用由本人自理;
2、提供门诊医疗服务和来华留学黑龙江省政府奖学金生综合医疗保险。
四、提供材料
1、《来华留学黑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或已就业,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或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须提供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5、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有效护照复印件。
7、《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复印件,原件自行保留):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仅限于来华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者,须用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